关于申报2010——2011学年创新奖励学分工作的通知
教务处[2011]88号
各学院:
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育人质量,促进学生个性发展,我校制订并开始实施《潍坊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将2010—2011学年有关创新奖励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奖励学分申报与认定的依据为《潍坊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各学院制订的有关实施细则内容应以此办法为基础。
二、本次参加奖励学分申报的项目,获奖励(认证)时间范围应为2010年9月1日——2011年8月31日(以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)。
三、奖励学分申报工作日程安排:
1、2011年10月30日前:各学院组织学生填报申请书(见附表),并提交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2011年11月10日前:由各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汇总,审核,由各学院相关人员在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》中进行信息录入(具体录入办法、等级及成绩对照表见附件),并将审核结果及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。
3、2011年11月20前:教务处备案审核后进行反馈。
三、创新奖励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,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,各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,严谨务实的态度,积极认真的将此项工作扎实展开,对我校的学生提高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、知识拓展起到促进带动作用。
教务处
2011年10月18日
附件: